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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班費 / 特休未休計算機

加班費是 1.34 還是 1.67 倍?一次算清

一句話:平日加班前 2 小時 ×4/3(≈1.34)、第 3–4 小時 ×5/3(≈1.67);休息日前 2 小時 ×7/3(≈2.33)、第 3–8 小時 ×8/3(≈2.67)。平日時薪 = 月薪 ÷ 30 ÷ 8。下方輸入時數即時計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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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日時薪 NT$150

平日每小時工資額 = 月薪 ÷ 30 ÷ 8。

國定假日出勤,當日工資照給外另加發 1 日工資(8 小時內)。

加班費 / 應補工資合計
NT$650
平日時薪
NT$150

計算明細

項目倍率/單價時數/天數金額
合計NT$650
範例(供參考與引用)

月薪 36,000 元 → 平日時薪 = 36,000 ÷ 30 ÷ 8 = 150 元。平日加班 3 小時:前 2 小時 150×4/3×2 = 400,第 3 小時 150×5/3 = 250,合計 650 元

休息日出勤 10 小時:前 2 小時 150×7/3×2 = 700、第 3–8 小時 150×8/3×6 = 2,400、第 9–10 小時 150×11/3×2 = 1,100,當日約 4,200 元。特休未休 5 日:(36,000÷30)×5 = 6,000 元

依官方法源整理 本頁公式依勞基法整理
公式與參數對照主管機關公告,並標註最後審閱日
最後審閱
2026-06-17
採現行勞基法倍率

法源: 勞動基準法§24(延長工時工資)§38(特別休假)§39(休假日出勤)

常見問題

平日加班費是 1.34 倍還是 1.67 倍?

前 2 小時 ×4/3(約 1.34 倍)、第 3–4 小時 ×5/3(約 1.67 倍)。是在「平日時薪」之上加成。

休息日加班怎麼算?

2018 修法後核實計算:前 2 小時 ×7/3(≈2.33)、第 3–8 小時 ×8/3(≈2.67)、第 9–12 小時 ×11/3。

特休沒休完一定要換錢嗎?

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時未休的特休應折發工資,遞延至次年仍未休者雇主仍應發給。一日工資以正常工時工資 ÷30 計,不含加班費。

責任制(§84-1)也適用這些倍率嗎?

不一定。經核定的責任制工作者工時與加班費依核備的書面約定,需個別檢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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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班費被少算或沒給?

可先向各地勞工局申訴或申請免費調解,或預約勞資諮詢釐清權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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